IMO国际海事组织
国际海事组织(英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是联合国负责海上航行安全和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一个专门机构,总部设在英国伦敦。该组织最早成立于1959年1月6日,原名“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1982年5月更名为国际海事组织,截止2012年9月,已有171个正式成员。国际海事组织(简称IMO)的作用是创建一个监管公平和有效的的航运业框架,普遍采用实施。涵盖包括船舶设计、施工、设备、人员配备、操作和处理等方面,确保这些方面的安全、环保、节能、安全。
内部结构
海上安全委员会(MSC)
MSC是组织的最高技术机构。它由所有成员国组成。海上安全委员会的职能是“组织的范围内考虑任何事关心导航设备,建筑和设备的船只。此外委员会还需要提供机械执行任何职责分配给它的国际海事组织公约或任何义务在其应付的工作可能是分配给它的或在任何国际文书和组织所接受。它还负责考虑并提交建议和指导方针可能采用的安全大会。
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
由所有成员国、被授权组织的范围内考虑任何问题与防治船舶污染有关。特别是其关心的是采用和修正案的约定和其他法规和措施,确保其执行。
1985年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提高到完整的宪法地位。
小组委员会(SC)
小组委员会人为因素、培训和值班(HTW)
实施国际海事组织仪器小组委员会(III)
小组委员会导航、通信和搜救(NCSR)
污染防治和响应小组委员会(PPR)
船舶设计和施工小组委员会(SDC)
船舶系统和设备小组委员会(SSE)
货物运输小组委员会和容器(CCC)。
截止2013国际海事组织下属成员机构:
散装液体和气体(BLG)
危险货物运输、固体货物和容器(DSC)
消防(FP)
无线电通讯和搜索和救援(COMSAR)
安全的导航(资产净值)
船舶设计和设备(反)
稳定和载重线和渔船安全(如今)
标准的培训和值班(STW)
船旗国实现(FSI))
国际海事法研究所(IMLI)
国际海事法研究所由国际海事组织于1988年成立在马耳他,确保足够的海商法专家可以协助国际海事法的实施和执行,更特别,巨大的规章制度发达国际海事组织的庇护下,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研究所提供了适当的合格候选人,特别是来自发展中国家,与高级设施先进的训练,学习和研究国际海事法。特别强调了国际海事组织通过国际法规。
海上安全
国际海事组织也开发和采用国际海员碰撞法规和全球标准,以及相关的国际公约和法规搜救、国际海上交通的便利,载重线,危险货物运输和吨位丈量。
全面强制安全制度国际航运于2004年7月1日生效体现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安全代码(isp代码),其中包含详细的安全相关要求政府、港口当局和航运公司在一个强制性的部分(部分),连同一系列指南如何满足这些需求,非强制性部分(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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